自治区药监局检查组对伊犁州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时间:2022-08-0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7月15日至28日,自治区药监局检查组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君带队督导。
此次督导检查分别通过开展座谈交流、现场指导、随机抽查、组织培训等方式,深入排查“两品一械”安全隐患,推动伊犁州以更大力度持续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组先后前往伊犁州伊宁市、霍城县等8个县市,共检查“两品一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医疗(医疗美容)机构和化妆品经营单位,疾控中心,防疫物资储备库等45家企业和单位,完成11批次化妆品和3批次药品的专项抽检工作。
在零售药店,检查组重点对“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和信息上传、零售药店开展药品分类管理、药师在岗履职和提供药学服务情况,以及药品购进渠道、索证索票、店内的温度监控等进行逐层排查,认真查看每个货架,不放过公众用药、用械的任何安全风险点。在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组重点检查毒麻精、冷藏药品的管理,以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情况等环节的药械质量安全。
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检查各企业工作记录、相关工作流程等,询问工作开展情况,答疑解惑,现场反馈督导检查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和改进建议。要求“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加强质量管理,落实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检查组还积极宣贯“两法两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督导组要求,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刻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防控药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是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水平的重大契机;要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筑牢药品安全根基和防线;要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集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好伊犁州药品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汪娜)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zzqjdt/202208/0922961949c74468839f2bcf7a3c4b1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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