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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引路树导向 严惩违法保平安——重庆市药监局现场督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彭水大案

时间:2022-08-06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

  今年来,重庆市药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遵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严查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聚力查办大要案件,坚持以点带面,着力培育典型,强化系统指导,推动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全市药品安全形势稳定。

  2022年4月,重庆市彭水县市场监管局针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网络化、产业化、“去中心化”等新特点,以部分医疗机构场所内不起眼的“回收医保药品”小广告为线索,与彭水县公安局紧密协作,依托两部门“一体化”协作机制,充分运用公安机关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发挥基层派出所触角广、信息灵的优势,深入摸排情报,及时搜集研判,联合查办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元,涉及本市彭水、黔江、璧山、丰都等10余区县以及贵州、云南、广东、广西等多个省市的“冉某波等人掩饰、隐瞒非法收购、销售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违法犯罪所得”重大案件。

  因该案涉案金额大、涉及区域广、隐蔽性较强,且危害老年群体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重庆市药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听取案情汇报,相关业务处室全程跟踪指导,及时向国家药监局相关司报告案情,争取国家局的指导支持,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案件查办工作顺利推进。目前,该案已获批公安部督办案件并收到了公安部发来的贺电,国家药监局也将其纳入局督案件流程办理,取得阶段性战果。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彰显执法权威和惩治威力,近日,重庆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于亲自带队赴彭水,专题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彭水案件现场督办会,听取彭水县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对抓好后续查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要求将该案办成典型案例、办成铁案。会上,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市公安局打假总队领导对案件办理提出了指导意见。市药监局分管副局长柏朝诗参加会议,并于会前带队参观了查获的涉案药品及存储仓库。

  会议指出,彭水局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敢打硬仗,值得肯定和表扬,对全市查办同类型案件,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其他各区县局的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此次专项行动依然存在推进不够平衡的问题,务必加力推进,争取加量显效,全面提升药品安全监管和服务发展的能力,以药品一域之稳服务保障全国、全市的大局之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化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不仅要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还要多从政治上考量。坚持把药品安全监管放在党和国家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放到政治安全大局、经济发展大局、社会稳定大局、公共安全大局、服务民生大局来统筹,从巩固党执政根基的高度来认识、看待药品安全问题,对辖区内药品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方方面面,切实在药品安全这条战线上为党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议还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精诚合作,体现大市场、大监管、大执法格局。要求全系统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坚持系统思维,增强工作合力,严格尽职履责。二是协同联动,实现行行、行刑和行纪三个衔接一体推进。要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渠道,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持续加大部门间联合培训力度,推进行纪贯通协同。要持续保持深入沟通、共同研判、联合行动的协作态势,力争再扩战果。三是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执法三个效果的统一。坚持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收集固证工作。要加强综合研判,依法综合裁量。要针对可能存在的舆情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做好应急预案。四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引导社会共治。要常态化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督促企业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要多向老年群体等重点人群开展浅显易懂的宣传,同时要注意宣传工作的“时度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yaojianju.cq.gov.cn/zwxx_217/bmdt/202208/t20220805_10980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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