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辽药监告〔2022〕34号)
时间:2022-08-0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沈阳晨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辽妆20170007)、辽宁柞蚕丝绸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编号:辽妆20170008)化妆品生产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沈阳市富丽美容美发用品厂(许可证编号:辽妆20160051)主动申请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行政许可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上述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ypjg.ln.gov.cn/xzxk/ggtz/hzp/202206/t20220622_460030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