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拟通过第一批广西民族药认定的药品公示
时间:2022-08-0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广西民族药认定程序(试行)》,经广西民族医药专家委员会评审,我局决定对拟通过第一批广西民族药认定的244个药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4日至8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匿名和冒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谭小青 0771-2843215
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404室
拟通过第一批广西民族药认定的药品名单_20220804162144.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
原文链接:http://zyyj.gxzf.gov.cn/xwdt/gxgg/t129049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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