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全省“最美药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药监综〔2019〕86号),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 年全国“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现就我省“最美药师”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平安浙江、健康浙江建设,坚持以德为先、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好中选优的原则,树立和宣传一批热爱药学事业、开拓创新、成绩突出的执业药师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省执业药师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领全省执业药师队伍爱岗敬业、执业为民,调动和发挥广大执业药师在公众安全用药中的指导者和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助手作用,充分展示我省药品监管水平和医药企业良好形象。
二、申报条件
“最美药师”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及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严格履行执业药师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执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差错事故,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抗击新冠肺炎期间坚守岗位、尽职履责,热心服务患者、宣传防疫知识,工作突出,获得较大荣誉,得到社会公众认可或者是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二)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在保障药品质量和深化药学服务方面贡献显著,防止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杜绝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三)业务精湛,服务患者,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开展慢病药学服务,建立患者健康档案,为患者制定切实可行的用药方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减少用药风险,提升治疗效果,表现突出。
(四)在山区海岛基层单位工作,心系群众、默默奉献,在保障药品供应,维护公众健康等方面做出不平凡的事迹。
(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公众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对公众宣传疾病预防和药品使用等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合理用药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三、推选程序
本次推选活动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省执业药师协会具体负责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寻找发现阶段。在全省启动“最美药师”推选活动,由各市局组织辖区相关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与申报,严格审核把关工作,择优推荐1-3名参与省级层面的评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
(二)筛选挖掘阶段。根据各市推荐人选材料,组织专家和药师代表对其进行审核筛选,选出10名左右进行实地采访挖掘。
(三)评选上报阶段。结合人选事迹和实地采访挖掘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好中选优,确定5名左右“最美药师”人选在省局和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全国“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
四、材料报送
被推荐人选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2019-2020年全省“最美药师”推荐表》(附件1),填写后打印,“推荐单位意见”“市局初审意见”处加盖公章。
2.被推选人事迹介绍(不少于2000字),A4纸打印。
3.被推选人近五年获得表彰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纸质材料邮寄至: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之江饭店北楼4楼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邮编310005)
联系人:省执业药师协会 倪晓宇(0571-85785537、13777392937)、刘家京(0571-85785579、18258845847),传真:0571-85785597,邮箱:zhejiangyaoshi@126.com。省药监局人事处 陈淑利 电话:0571-88904606
(二)电子材料
1.《2019-2020年全省“最美药师”推荐表》;被推选人详细事迹介绍(不少于2000字,word版);近五年获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照片。
2.被推选人证件照、工作照各一张,要求画面清晰,保存格式为JPG。电子材料统一压缩打包,邮件标题按照“市--县(区)--执业单位--姓名”格式统一标注,所有单独文件名称按照“市--县(区)--执业单位--姓名(推荐表、自荐表/详细事迹/照片)”格式统一标注,发送至邮箱:zhejiangyaoshi@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荐选送“最美药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最美药师”推选活动作为加强执业药师能力建设的有效抓手,把推选过程转化为弘扬药师精神、提升药学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营造良好氛围。
(二)坚持面向基层。推选“最美药师”要着眼基层,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及科研单位药学从业人员为重点,号召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推选活动,选出身边素质优、能力强、看得见、可学习、能推广的先进人物,让全体药学从业人员在参与中收获启迪。
(三)注重示范引导。及时总结和宣传推选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发挥“最美药师”示范带动效应,使全体药学从业人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将学习先进成为自觉行动,做到知行合一、爱岗敬业、服务大众,为平安浙江、健康浙江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1.2019—2020年“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最美药师推荐表
2. 2019—2020年“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最美药师自荐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全省“最美药师”推选活动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0/7/9/art_1228989345_50580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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