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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药监论坛”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21 年“药监论坛”安排》已经省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安排

  根据《省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干部每年应完成相应的脱产学习任务,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是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药监论坛”是省局倾力打造的面向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干部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局管干部的脱产学习平台,是助力干部提升“四务”能力的重要载体。2021 年“药监论坛”的设置安排为:

  (一)模块设置。设“机关党课、法律讲堂、综合素质课堂、监管业务讲坛”等四个模块,继续由机关党委、政法处、办公室、人事处分别牵头开展。

  (二)主题内容。由牵头处室组织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四个模块确定主题内容。全年安排党的创新理论、党史教育、党—2—风廉政、法律法规以及党务知识、行政管理、监管业务、财务审计等主题 40 项约 80 学时。

  (三)组织形式。丰富论坛举办形式,增强互动性、可学性和实效性,将通过讲座、案例教学、演讲、研讨、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每月不定期举办两期。

  (四)分类开展。为缓解工学矛盾,提高参与培训的针对性,将“药监论坛”项目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必修内容按具体通知要求的人员范围应训尽训,选修内容由干部根据需要积极参加。

  二、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药监论坛”是协同推进“六大行动”,培养复合型人才,锤炼干事创业本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药监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参加“药监论坛”必修内容的学习,鼓励干部积极参加选修内容学习,提升能力,开拓视野。

  (二)加强协作。牵头处室按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提前 3 天下发活动通知,如计划有变化,应及时协商调整并提前一周告知人事处。责任处室事先确定授课老师、讲课内容、人员主持,做好费用申请报销等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会务保障和签到等工作。

  (三)优化服务。为让干部动态掌握个人脱产学习完成情况,统筹安排好学习和工作,人事处每季度统计干部“药监论坛”和组织调训脱产培训学时,及时做好提醒告知服务。

  

  附件:2021年药监论坛计划(行文稿).xlsx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1/4/16/art_1228989345_58925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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