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局多管齐下强化特殊药品安全监管
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 “药剑”行动,深入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2人次,监督检查特殊药品批发企业13家次,特殊药品使用医疗机构186家次,全力防范、化解特殊药品安全风险和流弊风险,确保该区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安全。
一是定期自查,强化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经营企业每半月定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形成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有效消除隐患。截至目前,已有318家单位完成自查,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院类、医疗美容门诊部、社区卫生中心、诊所等)自查率均达100%,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特药管理无小事”的经营使用理念,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担当。
二是分级分类,实施严格监管。在企业全面自查基础上,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对美沙酮制剂室和使用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对其他使用特殊药品的医疗机构每年至少1次。现场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特殊药品票、账、货、款是否一致;核查销售流向是否做到真实、合法和可追溯;特殊药品储存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采购特殊药品汇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确保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不流弊。
三是问题导向,形成监管合力。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特殊药品的经营行为,在该区5家特药批发企业全部推行药品“黑匣子”工程,在线采集药品采购、验收、销售、出库等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利用“黑匣子”终端数据进行风险调查评估,实现特药非现场智能化监管,形成“传统+智慧”监管合力。同时该局联合公安、禁毒办、卫健局等部门对10家特药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健全完善该区禁毒分工合作体系,形成基层禁毒合力。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7/25/art_1228989352_58929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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