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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局“三坚持”执法保障药品安全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衢江区局全面排查,深挖药品案件线索;重拳出击,全力维护医药安全;过罚相当,严打违法行为。2022年,衢江区局共查处涉药案件9起,拟处罚没款20万元,案件数同比增长12.5%,发布以案释法4期,彰显了严打严惩的执法决心。

  一是坚持全面排查。将监督抽检与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药剑”行动紧密结合,以药械主体资格、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产品使用期限、供应商资质材料、广告宣传内容为清单,开展清单式排查,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主体家,违法必究,有案应立全立,立案查办案件既有超过许可证范围经营药品、经营过期药品,又有发布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案、声称食品具有保健功能、使用无合格证的医疗器械等多发案情,打击范围广泛,警示意义强。

  二是坚持重拳出击。对危害程度高、影响性大的案件,坚决加大处罚力度。如衢江区局查办一起某口腔诊所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件,当事人涉嫌多个违法行为:经营过期药品;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使用无合格证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不明。涉案货值1万余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衢江局对其拟处罚款15万元。

  三是坚持过罚相当。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过罚相当原则。衢江局对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坚决依法“靠严”惩处,消除当事人的侥幸心理。药品医疗器械过期案,农村卫生室一律不低于2万,城区医药公司或医美机构一律不低于10万。如某医美公司使用劣药案,当事人因疫情期间客户少致使部分药品放置过期,虽未实际使用过上述过期药品,但衢江区局不予减轻处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处以10万元罚款,又如某村药堂使用劣药案,其货值仅518元,执法人员仍不突破底线,对其处罚款2万元。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7/13/art_1228989352_58929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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