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局三结合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项检查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以来,拱墅区局对辖区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4家,其中联合市局检查1家,区局检查3家。
一、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拱墅辖区有7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均为省市级三级甲等医院。此次专项检查,全面梳理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联络人员变动情况,建立微信联络,布置自查工作,要求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制度、专业、培训、档案室、抢救车、临床试验用药房、知情同意、方案执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边自查边规范。检查人员在各临床试验机构事先提供的专业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专业项目现场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和学习相结合。此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项检查为该局首次检查,检查经验不足。为做好此项工作,拱墅区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学习,提高检查能力,力求检查效果。一是全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线上学习培训。二是联合市局对首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检查,并邀请省级专家进行带教指导。三是在检查前周密计划,检查时确保三名骨干现场检查,确保检查质量不打折扣。检查时注意倾听机构介绍和意见,注重相互交流,边学习边检查,学以致用。
三、专项与日常相结合。为尽可能做到一次检查,覆盖多项检查内容,在临床试验机构检查的同时,还结合医疗机构的实际,开展制剂室检查1家次,药物不良反应核查2家次,疫苗质量检查2家次。通过检查,和医疗机构各有关涉药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贯,促进了医疗机构各涉药部门对药品规范使用意识的提高。
下一步,拱墅区局将结合日常监管,对剩余3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专项检查全覆盖;对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辖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持续合规、规范运行。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7/20/art_1228989352_58929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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