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情况。

  1

  健全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将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

  2

  带头讲法治课和严格落实年度学法考试计划,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表率。

  3

  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二、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一规划两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情况;将法洽建设纳入药品监管“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4

  每半年听取本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健全本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

  5

  局党组充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落实工作机制。

  6

  健全保障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实施的具体举措。

  7

  将法治建设纳入药品监管“十四五”规划,制定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8

  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9

  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10

  推进年度述法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11

  各部门、各单位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局党组报告法治药品监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制度执行力。

  12

  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报送备案、定期清理工作机制、提高文件质量。

  13

  加强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充实配强工作力量。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本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4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15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16

  有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作用发挥明显,鼓励和支持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公职律师。

  17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坚持“有件必备”,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及时纠正存在合法性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严格落实清理制度,定期清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编制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9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完善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五、支持法规财务处、执法稽查局、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自觉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

  20

  党组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法规财务处、执法稽查局、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等执法处室工作汇报。党领导立法、执法、普法、带头守法得到切实贯彻,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1

  把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强化法治意识。

  六、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22

  推进药品监管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药品监管职能体系。

  23

  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4

  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25

  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促进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倾斜。

  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6

  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27

  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执法力度。

  28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9

  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支持执法处室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30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健全完善药品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1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32

  引导、规范基层单位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九、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33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自觉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34

  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十、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情况。

  35

  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主渠道作用。

  36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的落实和反馈工作。

  37

  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十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局长办公会会议定期学法制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带头讲法治课。

  38

  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会议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举办2期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带头讲法治课和年度学法考试。

  39

  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40

  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药品监管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局财政预算,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延伸,加强以案释法。

  41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能力相关内容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体系。

  十二、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42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与任用履职相挂钩。

  43

  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4

  注重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重视法治人才培养,畅通系统内各级执法、法治部门领导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45

  积极支持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6

  选好配强执法和法治部门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tzgg/202205/9b5a160690c4450f899a3bc11664e54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