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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2年自治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年终述职内容,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局党组全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

  2.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基础。坚持制度引领,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一系列局机关法治建设规划方案,不断完善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

  3.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坚持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全面防控法律风险。开展全区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法律法规培训,按要求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持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依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4.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中,发挥好政策引导和科学监管作用,形成与医药创新形势相适应的审评审批机制,更好激发医药创新活力。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充分利用风险预警功能,完善审评、检查、检验并联开展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服务于企业,有序推进“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一站式办理”和换发许可证告知承诺制等工作。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药品违法案件,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5.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认真履行药品监管法定职责,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修改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防止权力越位、缺位和错位。继续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政策出台前实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推动“非禁即入”有效落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6.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约束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在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定前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保证决策合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

  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自治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按照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严格制发程序,按要求统一规范性文件文号,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合格率100%。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立改废”情况,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公示公开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制定《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规则》《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审核程序,促进公正执法;制定《关于提高药品监管执法办案水平的指导意见》,不断在执法实践中创新和规范监管工作,努力提高效能,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9.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执法制度机制,改进执法方式,严格规范投诉举报工作程序,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吹哨人”提供违法案件线索。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密切协同配合,积极发挥“自治区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联合办公室”的作用,召开药品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解决药品监管部门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1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2022年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11.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配合做好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监督工作。

  1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开展信息公开、媒体问询、新闻发布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3.加强听证、复议、应诉工作。做好听证工作,畅通听证渠道,坚持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保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依法实施。积极组织做好复议和应诉答辩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强化风险管理

  14.强化风险隐患信息排查。健全风险会商机制,及时发现苗头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升舆情分析运用能力,对趋向性、普遍性的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国抽、省抽、专项抽检联动,科学确定抽检品种、数量和环节,深化检验结果应用,强化不合格产品处置。

  15.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发挥哨点医院监测优势,多维度提取风险信号。建立舆情应对协作机制,突出做好舆情的监测、分析和应对。持续做好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建立化妆品高风险信号“直通车”检查制度和企业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不断提高风险识别研判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应急演练,依法依规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升药品监管部门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16.完善药品安全协调会议制度。建立权威高效的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规则和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切实履行药品安全职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考核指标,对各地(州、市)进行分类考核,建立并用好药品安全责任约谈、通报等机制,督促药品安全各方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17.推动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落实。根据自治区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办法(试行)》(新药监械〔2022〕9号),认真排查、收集、评估“两品一械”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召开风险会商会议,综合研判“两品一械”质量安全风险因素,制定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会商确定的风险,建立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及时采取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等防控整治措施。

  八、组织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8.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责任。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动开展全过程普法,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提升说理式执法水平。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利用新媒体展示典型案例普法视频。

  19.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印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做好年度普法专项活动。突出重点内容、重要时段,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用药宣传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和新媒体技术手段,组织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药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开展法治教育基层行活动。

  20.严格落实年度学法任务。按照中央、自治区相关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年度学法任务,认真开展“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国家药品监管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网络学习。按照相关培训要求,对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的人员,年度考核时不得评选为优秀等次。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tzgg/202205/fb45ae9fd69b41d3b280c4ff0c9a41f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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