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COP15大会期间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关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1581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省委、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的有力领导下,省药监局认真部署、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COP15)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全省药品监管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落实,确保药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有力保障大会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筹备和召开期间,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跨区域整合监管力量,搭建省、市、区三级联动机制,切实加强药械安全监管。主动开展第三方评估覆盖检查和专项飞行检查,对涉会重点区域进行拉网覆盖;约谈昆明市主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并通报药店管理问题,充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对17家接待酒店急救小药箱进行专项检查、对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违法宣传销售野生动植物药材专项检查、对零售药店开展“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专项检查,实现重点部位彻底清查。对大会核心区周边XG疫苗疾控机构、接种点进行点穴式检查,积极开展疫苗接种注射器专项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和涉疫医疗器械抽检工作,守好重点品种安全底线。派出联合检查组对涉会核心区和重点点位开展“两品一械”安全管理不间断巡查,实现重点时段驻场监管。在各级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下,会议期间未发生“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事故,圆满完成COP15第一阶段药品安全保障任务。
上述工作的出色完成,充分体现了药监人政治站位高、监管智慧足、责任担当强,彰显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政治责任和坚定决心。现对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度假分局,官渡区市场监管局,五华区市场监管局,盘龙区市场监管局,西山区市场监管局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学习有关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践行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做出更突出的贡献。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COP15大会期间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关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pdf
原文链接: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5ae46cee-0ec5-41c4-b0a8-4b78e6cda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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