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注册处、药品流通处:
根据《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福建省药师协会
二、申报条件
“最美药师”被推选人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且累计注册在岗时间不低于2年(截至2022年7月31日)。严格履行执业药师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执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差错事故,并至少满足
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热心服务患者、宣传防疫知识,工作突出,获得较大荣誉,得到社会公众认可或者是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二)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在保障药品质量、防止药品安全事故、杜绝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方面成绩突出。
(三)以患者为中心,认真履行执业药师职责,积极开展慢病管理,健康宣教等药学服务等工作,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热心服务患者,业务精湛,在减少用药风险、保障用药安全、提升治疗效果方面表现突出。
(四)在边远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工作,心系公众,默默奉献,在保障药品供应、维护公众健康等方面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药品法律法规普法工作。
三、活动安排
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各设区市需做好如下申报工作:一是收到此通知后立即组织辖区内的相关单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参与申报。二是协助审核省药师协会通过自荐渠道接收的自荐者申报材料,合格者可作为候选人报送。各地监管部门应严格审核并实地走访,择优推荐不少于3名“最美药师”报送省药师协会。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8日
(二)第二阶段。省药师协会负责收集参选材料、开展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等具体事宜。其中,资格审查贯穿评选全过程,请各地严格把关,不符合评选条件者,请勿推荐。凡材料中存在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
(三)第三阶段。对评选出的前5名执业药师在省局官网和省药师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第四阶段。择优推荐不多于3名执业药师参加全国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评选。
四、申报材料
各设区市需同时提交被推选人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最美药师推荐表》(附件),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公章。
2.被推选人优秀事迹介绍(不少于2500字左右),A4纸打印。
3.近五年获得表彰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
1.《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最美药师推荐表》的电子版,无需盖章。
2.被推选人优秀事迹介绍(不少于2500字左右,WORD版)。
3.近五年获得表彰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证件照、工作照各一张(画面清晰,图片格式为JPG,图片需大于1M)。
5.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扫描件。
电子材料统一压缩打包,邮件标题按照“市-县(区)-执业单位-姓名”格式统一标注,所有文档或图片名称按照“市-县(区)-执业单位-姓名(推荐表/优秀事迹/获奖证明/证件照/工作照/执业药师资格证/执业药师注册证)格式统一标注,发送至邮箱:fjsysxh@126.com。纸质材料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8号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号楼803室(邮编350013),联系人:王意华、李龙,联系电话:0591-83713759。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局要充分认识开展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凝聚各方资源力量,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及执业药师积极参与,提升此次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此次活动将纳入年度考评体系,对于未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将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二)突出主题,坚持面向基层。“最美药师”被推选人以药品零售企业(包括连锁总部、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的执业药师为重点,推选出身边看得见、可学习、能推广、事迹感人的先进人物。
(三)推优推先,严格资质审查。注册审批、药品流通监管部门应协助人事部门(含省药师协会)严审被推荐人资质条件。严禁存在“挂证”、注册年限不达标、事迹材料字数不达标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执业药师参加评选。评选出的“最美药师”接受社会监督,如被举报与评选条件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最美药师”资格。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最美药师推荐表》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rsxx/202203/t20220321_586375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