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市场监管局“五项措施”强化省运会期间零售药店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七届省运会举办以来,南平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对全市702家零售药店的开展监督检查,为省运会顺利举行努力作为。一是不得销售胰岛素以外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二是含兴奋剂药品包装标识或说明书须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三是严格落实处方药凭处方并由执业药师审方后销售的管理要求;四是指导零售药店在醒目处标识“请运动员慎用含兴奋剂药品”并公示本店销售的含兴奋剂药品目录,防止运动员误服;五是按照南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持续落实“四类”药品销售登记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xwdt/sjdt1/202207/t20220721_59575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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