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风险预警监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风险预警监测项目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月1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建平、程晓兵、唐亮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12楼
联系方式:0551-62999292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1205室,联系电话:0551-6299929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public/4140867/120870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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