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舆情 >吉林省药监局召开疫情防控视频会议

吉林省药监局召开疫情防控视频会议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召开视频会议,对阶段性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药械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进行总结,并就下一步统筹做好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做出部署。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蓝翁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当前,全省疫情防控进入胶着对垒、与时间赛跑、与病毒较量的关键时刻,药监系统务必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孙春兰副总理在我省指导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确保药监部门听党指挥,与省委省政府步调一致。要充分发挥支部作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继续加强组织发动,让党旗在防控工作中高高飘扬。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心态,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严肃防控工作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运转高效,加强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倡导宣传正能量。

  会议指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要坚决落实好联防联控工作组赋予的工作职责,严把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关。一要用活监管方式。非常时期要将日常监管与派驻监管相结合,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通过与企业一同封闭工作、视频、网络、电话等形式,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大对重点品种管控力度,确保质量安全监管不间断;要采取线上约谈、网上交流等形式,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药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得降低标准;要加强对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调度督导力度,确保疫情防控药械有序供应和质量安全。二要强化服务指导。要继续指导企业抗原检测试剂注册申报,加快工作进度,并积极协调国家局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助推产品尽快上市。对新申报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企业,加快审评审批,提高产能和供给。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要有序开展工作,确保疫情防控重点药品和口罩、防护服等重点物资安全上市。继续做好捐赠物资的检验检测,统筹全省防疫物资供应和质量监管。注册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科研攻关,对相关重点项目要提前介入给予指导,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工作合力。三要密切协调配合。实行重点工作“日报告”制度,部门间要加强联动配合,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报送,确保省局各项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落到位,必要的工作不能因为疫情防控而中断,真正把工作开展起来,全省药监部门形成“一盘棋”。

  会议强调,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和管理工作。一要从严管理。各部门要准确掌握干部职工当前状态,对居家隔离、解除隔离、居家办公、下沉社区等情况形成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二要从紧防控。全员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安全,特别是下沉干部,要严格遵守《志愿服务指导手册》具体规定,做好全方位防护。三要从细安排。各部门要根据干部职工的身体情况、专业特长、岗位特点、家庭状况等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工作,合理调配力量,把思想工作、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做细做到位,确保日常工作和疫情防控两条战线的工作有序推进。四要从实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印发的疫情防控要求,全方位查缺补漏,一体推进各项决策部署有序落实。同时,要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防控工作制度、应急预案、防控方案等进一步充实完善,确保有效实用。

  省局党组号召,全体药监系统干部职工要团结一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统筹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协力发扬担当精神,为早日取得抗疫胜利贡献吉林药监的智慧和力量!

  省药监局其他局领导,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现场或通过视频形式参会。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tpxw/202203/t20220330_84221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