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药学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现场审核的通知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授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药学系列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1年12月20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二、审核地点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湛江路657号)一楼接待室。
三、报送方式
参评人员以申报单位进行统一汇总上报,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参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学历验证报告,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学历验证报告二维码需在扫描验证的有效期内。无法提供学历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备查。
4.聘任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备案表、工资表或合同;企业人员提供单位社保缴费明细或合同,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备查。
(二)业绩成果及荣誉证明材料
1、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各项论文著作、科研项目、专利、工作业绩、荣誉奖项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以上原件返还。
2、申报人员个人业绩自述视频(3分钟,MP4格式),自述视频应围绕个人简介、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突出贡献进行阐述。
(三)各类报表及照片
1.2021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由申报系统导出,正反面彩色打印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2.吉林省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复印件1份(由申报系统导出,A4纸单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21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6份(由申报系统导出,A3纸单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
5. 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每人2张,照片统一粘贴在表上,标注姓名和单位(附件2))。
(四)其他材料
各单位经办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委托证明材料1份,并注明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自行报送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此次只审核申报副主任药师人员的材料。
2.每个申报人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需体现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和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单位经办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工作场所前佩戴口罩,并配合扫码、测温、登记,服从工作场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现场有关安排。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相关人员接触过的人员,不得前来报件。
六、咨询电话
0431-81763377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照片粘贴表
3、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模板)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tzwj/202112/t20211215_83231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