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生产企业委托疫苗配送企业情况公告 (2022年第8号)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将疫苗配送、区域仓储等情况向疫苗生产企业、区域仓储、接收疫苗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现将疫苗生产企业报告的疫苗委托配送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委托企业情况 | 被委托企业情况 | 配送情况 | |||||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品种目录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配送方式 | 委托配送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
1 | 北京首惠医药有限公司(国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代理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东19幢2层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章丘圣井高科技园 | 干线运输 | 辽宁省 | 2022.4.28-2023.5.10 |
辽宁省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46号、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73-9号(3门)、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45甲-1号C1号库2号、3号单元 | 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区域仓储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45甲-1号C1号库2号单元 | 2022.7.1-2023.12.31 |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ypjg.ln.gov.cn/xzxk/ggtz/yp/202207/t20220713_4614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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