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生产企业委托配送与仓储有关情况的公告 (2022年第12号)
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的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应将其委托配送与仓储的有关情况向生产企业所在地、配送与仓储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现将我省疫苗生产企业报告的疫苗委托配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品种目录 | 委托配送企业名称 | 委托配送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委托仓储企业名称 | 委托仓储地址 | 委托仓储合同有效期 |
1 | 大连雅立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 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湖北省 | 2022.08.09- 2024.12.31 | 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街田园大道00号(分拣中心楼1-5层) | 2022.08.09- 2024.12.31 |
原文链接:http://ypjg.ln.gov.cn/xzxk/ggtz/202207/t20220719_46201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