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资讯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提前服务解难题 未诉先办促提升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提前服务解难题 未诉先办促提升

时间:2022-07-22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根据市药监局《关于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工作方案》,市化妆品审查中心加强党建引领,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提前服务、未诉先办,化妆品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完善制度 畅通渠道

  化妆品审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接诉即办”工作要求,制定了《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接诉即办工作细则》,明确“接诉即办”工作职责、权限和流程,通过业务培训和“接诉即办”技能培训确保各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倡导党员示范引领,推进实现提前服务、未诉先办。中心将“接诉即办”工作作为促进首都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倾听企业诉求、畅通反馈渠道,通过梳理企业咨询、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摸清了本市化妆品企业在法规实施年的主要困难和诉求,从行业视角找准业务领域的“痛点、难点、堵点”,为主动服务、未诉先办工作打好前阵。

  主动出击 破解难题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行业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化妆品审查中心主动出击,针对企业备案过程中的主要疑点和难点“对症下药”,在市药监局网站“靓妆生活”栏目开设“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专项服务,集中解答备案相关问题。其中第六期 “用户权限专刊”,明确账户申请材料、质量安全负责人任职条件,临时用户权限失效解决方法,给备案人吃下“定心丸”。精准服务解决备案难题,提高企业备案效率,企业账户过审率显著提升。目前,中心已发布“一问一答”信息8篇,回答行业关切问题47项,其中3篇信息被《中国医药报》等化妆品行业主流媒体转载。

  及时培训 未诉先办

  2022年5月是化妆品新法规实施的时间节点。“新备案系统如何使用?”“产品年报如何填写?”“化妆品功效宣称如何评价?”针对企业集中反馈的问题,化妆品审查中心“量身打造”精品课程,并于4月底成功举办“化妆品备案法规与实务线上培训会”,及时回应新旧法规衔接、审评重点等行业关切。培训会上,中心还特别邀请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的专家就刚刚上线的新版备案平台进行第一手讲解。376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参加培训,参训人数超过900人。此次培训收获了行业的一致好评,成为化妆品审查中心推进提前服务、未诉先办的重要实践。

  市委书记蔡奇同志曾在《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实施动员部署会上强调“接诉即办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推动“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深化,不仅是治理理念的转变,更是一场深刻的“治理革命”。化妆品审查中心将继续以党建为引领,以“接诉即办”为抓手,为首都人民用妆安全把好关,为首都美丽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好力。


原文链接:http://yjj.beijing.gov.cn/yjj/zwgk20/yjxw/325857299/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