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7-2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区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2〕57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桂事管函〔2022〕22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区直卫生健康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引导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2022年6月13日至19日为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为“绿色低碳,节能先行”;全国低碳日为6月15日,活动主题为“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线上”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管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举办的各项“线上”节能宣传活动(具体活动内容详见附件)。
(二)结合节能宣传周主题,营造节能宣传氛围。节能宣传周期间,通过专题宣传海报、宣传画报、横幅标语、LED电子屏幕等宣传传播节能知识,利用短信、微信和QQ群等推送节能信息,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推动单位和个人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直卫生健康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推送不少于1篇的节能宣传稿件,制作张贴节能宣传板报至少1版,下载印发国管局制作的节能宣传海报不少于10张,悬挂横幅等宣传标语不低于2幅。
(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活动。节能周期间,区直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宣传绿色低碳和节能先行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突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内容。
(四)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向广大干部职工发放倡议书,低碳日当天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车辆,有条件者可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减少车辆使用。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除数据中心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提倡昼间办公室、会议室内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4层以下区间上下步行走楼梯。通过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争做节约能源、绿色生活的传播者、示范者、推动者,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活动。张贴节约标识,积极主动提醒职工干部落实“预约就餐”“小份菜”“按需取餐”等措施,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大力倡导干部职工在生活中保持勤俭节约的精神,增强节约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餐桌习惯,并将“制止餐饮浪费”宣传纳入食堂日常管理。
(六)开展用能设备检查维护行动。节能宣传活动周期间,各单位要对本单位重点用能设备和水、电管网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跑、滴、漏”等现象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求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统筹安排,精心布置,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切实推动本单位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
(二)强化监督求真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将组织人员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对区直卫生健康单位采取不打招呼直接到点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做好总结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包含活动参加人数,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宣传活动效果等内容,并于6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图片资料(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中心邮箱jgfwzx@wsjkw.gxzf.gov.cn。
附件:区直卫生健康单位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文件下载:
附件:区直卫生健康单位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docx
原文链接:http://zyyj.gxzf.gov.cn/xwdt/gxgg/t127816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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