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湖南省首批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景点(体验基地)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22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卫生健康委,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挖掘我省中医药文化旅游资源特色优势,建设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推动我省中医药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9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开展湖南省首批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景点(体验基地)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医药文化条件
1.申报对象为已开业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中医药特色或中医药文化底蕴的景区、名胜古迹、旅游度假区、文化街区、文化科普基地、博物馆、非遗馆(传习所、传承体验基地)、中药标本馆、药用植物园、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中药生产加工企业、中药材交易市场、药膳食疗企业等。
2.申报对象近5年内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文化旅游资源破坏责任事件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旅游条件
1.申报对象的主题旅游资源应至少涵盖中医药自然生态类、中医药历史文化类、中医药康养保健类、中医药特色产业类中的一种。能突出我省中医药康养旅游特色优势,凸显中医药文化内涵,做到旅游产品内容丰富、特色突出,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2.有相对稳定的业务渠道和需求市场,并具有良好的服务品质、社会信誉及经济效益。能提供反映申报单位开展中医药康养旅游工作的社会信誉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体验气氛。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职责明确的专职人员,机构内消防、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人员、物质等能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5.具备综合旅游服务功能,设有规模适宜的游客服务点(中心),数量适宜、布局合理的游客公共服务设施,有专业人员提供导游讲解服务,能提供机构介绍、导览图和相关宣传材料。
二、申报原则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须对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故意隐瞒、虚报等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三、遴选数量
拟遴选多个中医药康养旅游景点(体验基地),结合实际跨市州打造我省3条以上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
四、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填报相关材料,向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申报。县级文化旅游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统一向市州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推荐。
(二)市州推荐。市州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资料审查、技术评估等初评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择优确定申报名单。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分别邮寄1份至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省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发展处,扫描件和word文档报送至相应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一经报送,不得更改。纸质材料和扫描件不一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初评意见并实地考察。由专家组根据初评意见及实地考察综合结果,形成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建议名单。
(四)部门联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研究审定专家评审结果并公示。
(五)发布推广。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在湖南省首届非遗博览会发布并宣传推介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
五、有关要求
各级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部门要站在贯彻省委省政府中医药强省和文化强省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摸清中医药文化旅游资源,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从入选的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景点(体验基地)中择优认定一批省级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肖正湖
联系电话:0731-85286038
电子邮箱:hnfyfzcb@163.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王文雄
联系电话:0731-84822164
电子邮箱:hntcmzyfzc@126.com
附件:
1.湖南省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景点(体验基地)推荐汇总表
2.湖南省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景点(体验基地)申报书
3.佐证材料清单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材料)关于开展湖南省首批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遴选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tcm.hunan.gov.cn/tcm/xxgk/tzgg/202207/t20220718_27559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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