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贵州省中医药膳(饮) 研究推广基地建设单位遴选公告
时间:2024-11-2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药食同源健康管理行动指南(2021-2030)》《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医药膳(饮)研发工作,促进药膳(饮)产业的持续发展,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贵州省中医药膳(饮)研究推广基地建设单位,凡符合我局准入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报名参与遴选。
一、服务内容
(一)贵州省中医药膳(饮)研究推广基地(下称“基地”)将围绕推动“贵药膳”“贵药饮”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开发有市场价值、有溢价能力的增量创新中医药药膳和药饮产品,促进我省药食同源中药材的开发和利用,并按照招标要求提供贵州省中医药膳(饮)研究推广基地工作方案,及推进完成建设工作。建设周期为2024年11月-2026年11月,建设期满验收合格后,将正式挂牌“贵州省中医药膳(饮)研究推广基地”。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满足研究推广基地建设需求的场地(自有或租赁)、设施设备、技术人员,并提供经费保障,支持基地建设。
(六)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独立法人机构,如科研院所、高校、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加工生产餐饮企业、中医药龙头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等。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申报基地的建设单位应符合以下标准。
1.服务于本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较明确的推动我省中医药膳(饮)发展目标、总体规划,需提供项目建设方案和预算。
2.服务于本项目的申报单位团队应熟悉国家卫生健康、中医药政策,具有承接相关中医药膳项目的经验且项目团队成员参与或主持过中医药膳相关的项目。
3.服务于本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中医药膳(饮)产业相关项目的能力,能提供2021年以来的中医药项目、尤其是药膳相关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团队成员参与或主持过中医药膳方面相关项目或竞赛。
4.服务于本项目的申报单位须含有中医药领域相关专业人员且成员配置充足,具备较完善的药膳(饮)研发配置基础设施、生产线及相关保障措施,并能够匹配基地一定经费支持,满足建设工作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具备业务能力和资质要求的单位,根据要求提供单位简介以及撰写项目建设方案或任务书,以及经费预算,于2024年11月26日17:30前连同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报价、建设方案)一并提交。
(二)报名方式: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gzzyjcyzb@163.com)报名。我局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递交资料恕不退还。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朱一鑫
联系电话:0851-86894446
2024年1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atcm.guizhou.gov.cn/xwzx/tzgg/202411/t20241121_86116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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