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征集中医药文化传播项目方案的公告
时间:2022-07-16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为加强陕西中医药文化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我局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20〕102号)有关规定,公开征集中医药文化传播项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实施中医药文化精品行动,引导创作一批质量高、社会影响力大的中医药文化精品和创意产品。《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支持推出一批针对不同受众中医药文化产品,创作一批承载中医药文化内涵的中医药题材纪录片、动漫、短视频等文艺作品,讲好中医药故事。根据以上政策要求,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安排了2022年中医药文化传播项目,希望通过项目的有效实施,在全省征集优秀的中医药文创产品,创作具有陕西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对优秀产品和“秦药”“长安医学”品牌等进行宣传推广,提升陕西中医药品牌影响力,丰富陕西中医药文化产品,促进中医药文化融入百姓生产生活。本次方案征集,旨在为项目决策规划、顺利实施并达到良好成效获得专业支持和参考。
二、项目任务
本项目共包含3项子任务。
(一)中医药文创大赛
1.任务预算:100万元
2.任务内容:
(1)举办全省中医药文创大赛。
(2)制作陕西中医药文化产品。
(3)对大赛和产品进行宣传推广。
3.预期效果:
(1)明确大赛主题、整体构思、详细规划、组织实施。包含明确工作职责、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确定产品形式(实物或设计稿等)、类型、参赛要求、专家评委的确定、评选标准、评选形式及奖项设置、评选结果展示、转化应用及产业化等。
(2)通过大赛面向全省广泛征集中医药文创产品,遴选出优秀产品(含设计稿)。以大赛遴选出的优秀文创产品为基础,二次设计制作不少于3种规格的一定数量的中医药文创产品。
(3)制定合理的宣传方案,加强对大赛和产品的宣传推广。提高大赛影响力和参与度,吸引更多单位和个人了解我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相关政策,调动参与热情,推动产品进入百姓生活。宣传渠道不少于5种,受众不少于500万人。
(二)“长安医学”“秦药”宣传
1.任务预算:345万元
2.任务内容:
(1)制作“长安医学”“秦药”海报。
(2)制作“长安医学”“秦药”品牌LOGO。
(3)对我局已制作完成的“长安医学”“秦药”宣传片及本次制作的海报、品牌LOGO进行宣传推广。
3.预期效果:
(1)“长安医学”“秦药”海报及品牌LOGO要结合陕西文化特色,充分体现“长安医学”“秦药”特征,符合大众审美识,内涵积极向上,识别性、传播力强,可应用于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等用途。
(2)海报及品牌LOGO设计方案各提供不少于3种。对作品电子版文件格式、分辨率、解读等作出要求。
(3)制定合理的宣传方案,对我局已制作完成的“长安医学”“秦药”宣传片及本次制作的海报、品牌LOGO进行宣传推广。海报及品牌LOGO投放平台不少于3种,宣传片投放渠道不少于5种,受众人数不少于500万人。
(三)制作中医药动画片
1.任务预算:200万元
2.任务内容:
(1)制作中医药动画片。
(2)设计制作陕西中医药文化表情包。
(3)对动画片和表情包进行宣传推广。
3.预期效果:
(1)以“药王”孙思邈等陕西中医药名家或秦药为主角原型,制作具有陕西特色的中医药动画作品。通过作品凝练陕西中医药文化内涵,提升陕西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2)对动画片画面质量、构图、字幕及配乐等作出要求。故事模式和角色固定一致,每集剧情相对独立,剧集总数不少于20集,单集除片头片尾时长2-5分钟。
(3)结合动画片有关形象或独立制作陕西中医药文化表情包,不少于10个表情。
(4)对动画片和表情包进行宣传投放。动画片投放平台不少于3种,受众不少于200万人。表情包投放渠道不少于2种。
三、征集要求
(一)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良好,具备方案设计资质和能力,具有相关领域工作基础,业务范围与项目内容具有紧密相关性,与主流传播媒体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能够及时完成方案制作并保证方案具有良好的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
(二)方案要充分展示陕西中医药文化精髓和特色,具有切实的执行和宣传计划,完整、精炼,切忌冗长空泛。
(三)参与单位应提交包括三个子任务的总方案。在对三个子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时,要根据每个子任务的总预算列出细化内容的预算金额。
(四)请意向单位于2022年7月17日前将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5份交我局。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方案征集为有偿征集,服务费总计人民币10万元。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方案进行评审,经评审最终被采用的方案,根据方案质量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二)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政府提供支持条件,可在方案中一并列明。需政府提供的支持条件应具体、翔实,具有可操作性,切忌空洞。
(三)项目任务及细化工作内容原则上不做增加,预期效果作为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争取达到最优。
(四)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所有征集到的方案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有权对所有方案进行借鉴、加工、修改、应用。
联系人:倪国辉,刘常蓉
电 话:029-89620725,89620719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atcm.shaanxi.gov.cn/sy/tzgg/202207/t20220706_2227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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