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南省2022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7-1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湘中医药继教委发〔2022〕2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部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学术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省中医药人员的业务水平,经国家和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分别审定,现将我省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附件1、附件2)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附件3、附件4)予以公布。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承担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22〕1号)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202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各项目主办单位要按照《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施办法》(湘中医药〔2009〕35号)的要求和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各项目主办单位要加强项目组织管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切实完成项目审批的教学内容和课时,确保教学目的质量,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于项目实施前两周将“办班通知” 和“学习日程”(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教学计划、授课老师、参培人数)等报送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处)审查,并按照《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细则》和《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到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办学分证。
(二)各项目主办单位要在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湖南省2022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附件6),并写出总结,重点阐明项目实施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报送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授课讲稿(电子版)、学员原始签到表、《湖南省2022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7,电子版)和办班相关照片(包括合影、课堂教学全景照片)等。
四、项目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五、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省部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学术团体要加强对各项目主办单位的指导和督查。2022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不能按时限执行的项目原则上自动取消,不予延期。
六、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将派员到现场督导。202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审定依据之一。
七、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附件5)按规定授予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
八、项目相关信息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查阅。
联系人: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处) 颜薪芳 张楠
联系电话:0731-84828521
电子邮箱:szyyjkjc@swjw.hunan.gov.cn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
邮政编码:410008
附件:1.湖南省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项目)
2.湖南省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年度项目)
3.湖南省202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项目)
4.湖南省202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年度项目)
5.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度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
6.湖南省2022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7.湖南省2022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
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2_湖南省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年度项目)
附件3_湖南省202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项目)
附件4_湖南省202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年度项目)
原文链接:http://tcm.hunan.gov.cn/tcm/xxgk/tzgg/202204/t20220428_22749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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