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化妆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4-08-28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地(市)市场监管局,拉萨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藏青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活动,保障化妆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效能,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23年10月11日
(联系人:崔旋 联系电话:6328213)
原文链接:http://mpa.xizang.gov.cn/zwgk/gsgg/qtggtg/202310/t20231011_380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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