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试行)》《藏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地(市)市场监管局、人社局:
为推动藏药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自治区药监局等3家部门联合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试行)》和《藏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施行。
附件:《西藏自治区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试行)》及《藏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mpa.xizang.gov.cn/zwgk/gsgg/qtggtg/202401/t20240110_3980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