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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2024年药品监管数据安全服务及安全防护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8-28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采办〔2021〕29号)精神,为确保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监管数据安全服务及安全防护项目的采购工作合理、合法、合规,优质高效,结合数据安全工作实际需要,现就公开比选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监管数据安全服务及安全防护项目

  项目业主: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等;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参选资格

  所有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资质,经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中心备案,且已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二)资格审查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截图;代理机构简介材料,包括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情况等。

  2.业绩情况: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绩。

  3.授权委托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招标文件及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三年有违规记录的一票否决。

  四、代理费用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五、注意事项

  (一)处于自治区财政厅暂停采购代理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

  (二)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三)本次比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选取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严格资格审查。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监管数据安全服务及安全防护项目评分工作专班,按照要求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其业务范围等,剔除专业能力不强、服务业绩不佳、有不良记录的代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确定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名单。

  (三)确定机构名单。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监管数据安全服务及安全防护项目评分工作专班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评分标准对参与机构进行认真综合评价,确定为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监管数据安全服务及安全防护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将依法公示。

  (四)没有入选的单位将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七、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7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二)报名及资料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

  (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8:30。

  (四)资料评审时间:2024年8月9日开始。

  八、联系方式

  米女士:  0891-6811252 

      单先生:  15850770759

  


原文链接:http://mpa.xizang.gov.cn/zwgk/gsgg/qtggtg/202408/t20240802_428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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