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自动售械机管理规定
时间:2024-08-2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设置自动售械机的备案流程予以明确,并对自动售械机的经营主体、经营范围、基本原则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提出要求。
《规定》出台后,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在医院、社区、商场等场所设置自动售械机,销售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第一、二类医疗器械,满足消费者24小时购买医疗器械需求和医院患者的临床急需,使医疗器械可获得性进一步提高。同时,企业经营模式将更灵活多样,企业可在市内设置多台自动售械机,打破一个经营点开办一家门店的传统模式,企业每年可节省费用10万元左右。为更好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规定》还从主体责任、经营范围、设置流程等方面对自动售械机管理进行规范,确保自动售械机的经营过程在质量受控的状态下运行,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与可追溯。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xwdt/sjdt1/202408/t20240814_650151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