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资讯 >家中老人出现这些症状 警惕精神疾病作祟

家中老人出现这些症状 警惕精神疾病作祟

时间:2022-07-16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头痛是因为有人在用X光照我”

  “总有‘隐形人’在和我说话”

  ……

  最近,有位84岁的老人

  总和家人说一些奇怪的话

  家人越听越离奇

  便带她去医院就诊

  

  一、出现幻觉,可能是精神疾病的早期表现

  经诊断,该名老人存在精神病性症状,其中怀疑别人用X光射线照射自己的想法,属于被害妄想,而凭空听到有人和他说话,则为幻听,属于幻觉的一种。

  老人出现幻觉、妄想的情况并不少见。幻觉方面,除了幻听,还可能出现幻视。比如有的老人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自称看见了一些实际不存在的东西。相比幻觉,妄想更为多见。除了被害妄想外,被窃妄想也经常出现。

  其实,这些可能是老年精神疾病的早期表现。除上述症状外,老年精神疾病患者早期还可能出现情绪持续低落,但与处境明显不符的情况。比如,家里衣食无忧,家庭关系融洽,但老人就是觉得委屈难过,高兴不起来。另外,记忆力、认知功能下降,腰背痛、颈部疼痛等,也可能是精神疾病的早期症状。

  这些早期表现对于及时发现疾病很有意义,很多患者的病情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才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进而出现幻觉、妄想的症状。所以,家属要注意观察老人的情绪、睡眠、记忆、饮食以及人际交往,如果在没有明显诱因的情况下出现明显的改变,就需要警惕老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临床上,老人出现精神疾病的情况并不少见。老人的机体各项功能都在减退,从而增加患精神疾病的风险。如果合并脑梗塞、高血压、糖尿病等躯体疾病,患者发生精神疾病的可能性更大,此时的精神疾病可能为躯体疾病的并发症,或者是独立的器质性精神疾病。

  二、面对老人,家属要懂得“变通”

  精神疾病患者一般都是无自知力的,也就是说,无论外人看来多荒谬,患者本人都会对疾病的体验信以为真,且坚信不疑。此时,家属很难说服患者接受其有精神症状的事实,更难以让其主动、自觉地服药。而精神疾病,药物治疗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但有的老人会强烈抗拒,如果家人坚持让她吃药,她就会认为家人也要害她。

  面对这样的老人,家属可以善意的“变通”一下,比如将药物解释为“营养神经的药”,则更可能接受。或者使用一些液体药物,在医生的指导下,为老人“暗服”。精神症状好转后,自知力也会逐渐恢复,此时再和老人解释精神科药物治疗的必要性,老人大多能够接受。

  家属在和老人沟通的时候,注意不要试着去说服、纠正其病态的想法。在老人说那些荒谬离奇的想法时,家属只要倾听就够了。需要注意的是,家属要关注老人的想法有无危险,是否会伤害自己或他人。如果老人的精神症状较顽固,坚决拒绝服药,并存在伤害自己或他人的风险,那么就需要住院治疗了。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老人原本就是敏感、多疑的性格,对于一些人和事爱往坏处想,想法容易偏激。这些老人如果患有精神类疾病,家人可能会将其病症误认为性格不好。症状和性格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如果将老人的异常表现简单归为性格所致,就会贻误最佳的治疗时机。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带其去专科医院就诊,由专业的医生进行评估处理。

  三、合理用药,防止疾病反弹

  有些子女对精神类药物存在误解,觉得这些药会将老人“吃傻”。其实,精神科药物和其他科药物一样,都会有不良反应,但大部分不良反应是轻微或短期的。如果出现一些难以接受的不良反应,则可以和医生沟通换药。另外,老年期的精神疾病,治疗起来并非一劳永逸,即使症状缓解,也不能见好就收,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继续巩固维持,以防反弹复发。

  

  四、预防精神疾病,从这些事入手

  对于老年期的精神疾病,最好还是积极预防,延缓或减少其发病。老年期出现的精神疾病大多和躯体疾病关系密切。所以,躯体健康就显得尤为重要。像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动脉硬化等病的老人,要注意控制基础疾病,尽量不让这些疾病进一步发展。

  老人平时要注意适度运动,运动可以促进大脑的新陈代谢、组织更新,本身就有防病、治病的作用。老人可以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运动,并长期坚持。另外,均衡适度、营养丰富的饮食也会助力心理健康。优质蛋白、新鲜的蔬菜水果,都是身心健康的物质基础。

  老人要保持人际交往,不要离群索居、封闭自己,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和他人保持来往。孤独是心理健康的不利因素,长期的孤独感会增加抑郁和认知功能减退的风险。

  睡眠的过程就是大脑排毒的过程,所以,良好的睡眠对心理健康非常重要。如果老年朋友存在失眠,不妨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调整,必要时可以服用一些助眠的药物。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zfxxgk/fdzdgknr/jkzx/202206/t20220610_632405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