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局、处)、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做好我省2024年全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中医规培”)学员招录工作,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
我省2024年中医规培招录计划500人(不包含并轨专硕),其中,中医专业400人、中医全科专业100人,各中医规培基地招录计划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拟从事中医临床(含全科)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湖南省户籍或毕业于湖南省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
2.湖南省内已从事中医临床(含全科)医疗工作并获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2024年中医规培招录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开展(平台网址为http://222.240.197.26:6061/pdsci/,以下简称“平台”),招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布招录信息
各中医规培基地应在7月31日前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录简章,内容应包括基地基本情况、招录专业及计划、报名程序、“两个同等对待”、培训期间待遇和住宿安排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全程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安排如下: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于8月1日8:00至8月5日24:00登录平台,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注册账号。
2.志愿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于8月1日8:00至8月5日24:00在平台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后填报志愿,每人填报5个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3.资格审核。由报考人员填报的第一志愿基地对其进行资格审核,第一志愿基地应于8月1日8:00至8月6日18:00登录平台审核,重点审核个人信息、电子照片、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单位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第一志愿基地审核通过即视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志愿基地可实时查看报考本基地的人员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及招录考试安排
招录考试为全省统考,采取闭卷笔试。
1.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8月8日12:00-11日9:00登录平台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8月11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详见准考证)。
4.考试内容: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本科教材为主,综合考察中医基础、中医临床、中医经典、西医基础等。
(四)录取与公示
1.第一志愿至第五志愿录取(8月14日)。按照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我处根据全省招录计划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平台根据各基地招录计划及报考人员志愿顺序,按照上线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进行预录取,预录取信息推送至相应培训基地,基地应在录取时间内登录平台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平台将自动录取。报考人员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平台查看录取情况。
2.调剂录取(8月15日)。如仍有剩余计划,平台对服从调剂的上线未录取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上线人员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平台根据培训基地剩余计划数按上述顺序自动调剂,并推送调剂信息至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在调剂录取时间内确认是否服从调剂。报考人员只有一次调剂录取机会,如拒绝调剂,本次调剂将不再录取,同时平台按顺序对下一位报考人员进行调剂录取,直至完成招录计划。
3.公示。录取结束后,我处对拟录取人员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五)报到
录取学员于8月25日前到基地报到,各基地于8月26日12:00前在平台确认学员是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学员或基地应在平台上传学员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培训书面说明。对录取后未报到的人员,取消其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中医规培。
(六)补录
1.补录名额录取(8月27日)。因录取学员未按时报到空出的招录计划,平台按照上述调剂录取的规则开展补录,直至完成招录计划。
2.公示。补录结束后,对拟补录人员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公布补录名单。
3.报到。补录学员于9月1日前到基地报到,各基地于9月2日12:00前在平台确认学员是否报到。补录未报到者,按上述逾期未报到者处理。
4.对因补录学员未报到空出的招录计划,不再进行补录。
四、关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规范化培训事项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录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中医规培的规培学员,应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统一安排,按时进入基地报到、参训。湖南中医药大学应于9月1日前报送学员名单和基地安排情况至我处备案。各培训基地应按照《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等要求,对其开展规范化培训并统一纳入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其待遇执行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规定,不纳入中医规培专项财政补助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处统筹全省招录工作,包括指导各基地开展线上审核、组织招录考试、统一开展录取工作等。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新进中医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毕业生等就业人员报名,确保辖区各基地完成招录计划。
(三)各基地要明确专人负责招录工作,同时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培训实施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协议管理,单位人培训协议由培训基地、工作单位和培训学员三方共同签订;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指未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培训对象),培训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四)各级各有关单位及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考试纪律;单位人工作单位要认真审核报考人员信息真实性,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各基地要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考点单位要做好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处 颜薪芳 何畔 0731-84828520
中医规培平台技术支持 潘 峰 13337808551
陈 亮 13382047006
报考学员技术咨询qq群 112018940
附件: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处
2024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tcm.hunan.gov.cn/tcm/xxgk/tzgg/202408/t20240801_33419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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