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经济管理人才队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遴选公告
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事业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首都中医药行业经济管理能力与水平,更好地服务首都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特举办中医药经济管理人才队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市区两级中医药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和财务、价格、资产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培训时间为:2024年8月-2026年12月,每年至少1次。培训目标是以当前首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夯实经济管理基础,规范经济行为,强化财会监督,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公立中医医院运营风险,不断提升首都中医药经济管理人才队伍能力。培训人员不少150人/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年,课程不低于32学时/年。课程设计应紧密结合当前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师资应具有正确的政治素养和较高的专业水平,符合行业特色。课程设计应包含课堂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实践教学等多种形式,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训前需求调查、考核评价、训后满意度调查,并总结形成培训成果。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原则上为在京机构。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七)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八)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九)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项目当年执行时间截至当年12月31日。
六、项目经费:2024年当年不超过30万元,2025-2026年根据当年任务和预算情况确定。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4年 8月1日至2024年8月5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应保证将遴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完整、清晰展示),刻制为光盘或存储至U盘。将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材料应在封面注明“中医药经济管理人才队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蒋老师,联系电话:55532861/55532863
九、其他说明:
无
原文链接:https://zyj.beijing.gov.cn/sy/tzgg/202407/t20240731_3763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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