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25期)
时间:2024-07-17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管理法》和《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55号)精神,现就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信息 | 委托品种 | 受托企业 | 配送区域 | 委托期限 | 备注 | ||||
名称 | 注册地址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批准文号 | 受托企业名称 | 仓库地址 |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泰州市郁金路12号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0.5ml/瓶/盒 | 国药准字S20190026 | 新疆鑫康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珠江路南巷919号(175.0平方米) | 全疆 | 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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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0.5ml/支/盒 | 国药准字S20227012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tzgg/202406/0a45461619924981bc3f080ffc2ebad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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