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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时间:2024-07-1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部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积极创新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让市场主体尤其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感受到“监管有力度、处罚有温度”,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教育工作与普法宣传同行。在教育过程中,将普法贯彻始终,大力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让行政相对人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推进事前合规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普法共建活动、“说理式执法文书”写作行动,将普法融入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加强涉企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宣传,通过政策宣讲、涉企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等企业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帮助企业熟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政策,引导企业增强守法意识,逐步建立内部风控机制。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52余份、开展专题法律讲座8次、提供法律咨询383人次。

  二是教育工作与行政指导同行。除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责令整改,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外,同时对行政相对人下达正式的行政指导书或面对面开展行政指导,对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进行详细行政指导或技术指导。深化事中包容审慎监管,将服务理念融入执法实践,将柔性执法从稽查办案向日常监管延伸,发挥非强制性监管手段作用,实现执法尺度和执法温度的有机统一,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在自由裁量方面,对违法情节轻微的企业制发《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指导企业积极整改相关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全系统已适用“免罚”处理案件500余件,免罚金额2500余万元。

  三是教育指导与“三书同达”同行。积极落实《关于开展涉企〈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工作要求,对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企业同步制发《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设提示书》。切实调整执法定位,既当“监管者”,又当“引导者”,推动行政监管由“一罚了之”向“惩教结合”柔性执法转变。有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真正体现了“执法为民”的初心和宗旨。

  下一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继续将普法教育贯穿执法办案过程始终,深入企业“送法上门”,加强跟进帮扶指导,增强企业法制观念,探索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为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409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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