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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局开展宾馆酒店用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

时间:2024-07-1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宾馆酒店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加强宾馆酒店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宾馆酒店等场所用化妆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检查化妆品合法性。现场,执法人员检查了宾馆酒店用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是否取得化妆品备案凭证。

  二是检查化妆品标识标签。检查化妆品标签是否符合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标签要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重点查处经营使用无产品名称、无生产企业和无卫生许可证等“三无”化妆品违法行为。

  三是检查进货查验制度。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宾馆酒店要索取供货企业有效证照,建立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购货台账。采购时应仔细核对原包装产品,查明产品相关合法证明资料。记录化妆品生产日期,杜绝使用过期变质化妆品。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宾馆酒店等经营者,宾馆酒店自行分装化妆品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为节省成本而使用大包装规格分装或重复使用非一次性化妆品。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407/t20240711_9608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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