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局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双随机”检查
时间:2024-07-03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控制产品质量风险,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围绕商标使用行为、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专利真实性及化妆品合法合规等方面,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双随机”检查。
一是商标使用行为检查。检查化妆品商标是否经过合法注册、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是否存在冒用或伪造商标等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比对,确保化妆品经营者使用商标合法合规。
二是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检查。对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所售化妆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三是专利真实性的监督检查。通过查询国家专利局数据库、比对专利证书和宣传内容等,确保经营者专利信息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四是化妆品合法合规检查。对国产化妆品标签标识、成分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和进口化妆品进口手续和检验检疫证明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化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成分、虚假标注等问题。
杏花岭区局将持续开展对化妆品经营单位检查,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406/t20240627_95973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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