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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解决实际问题 优化备案审查模式 助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7-03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中明确提出,提升药品审评效率,助力加快北京市创新药品的注册申报。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是中药制剂创新的源头活水。自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由“注册制”转变为“备案制”以来,管理方式的改变,对备案品种的范围、研究资料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备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备案申报撤审率偏高,申报效率不高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升备案质量,促进中药制剂健康、有序发展,市药监局深入了解问题症结,着眼于备案资料准备,积极研讨对策,建立了三种快速审查模式,为医疗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助力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快速备案。

  一是开通首次备案资料整理“重点关注模式”。针对首次备案品种撤审率偏高的问题,经研判发现绝大多数发生在首次或者较少进行制剂备案的医疗机构。由于申报数量较少,相关医疗机构规模较小,人员配比不足,申报经验不足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备案资料质量较差。接收此类备案品种,审查人员会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采取电话沟通、电子邮件、面对面辅导等多种形式,从法规讲解到申报资料撰写规范等多个方面进行解读,确保相对人被一次性告知所有问题,提高再次备案的通过率。

  二是开通安全风险较低的品种备案资料“快速审查模式”。制剂备案存在集中申报情况,如已有文号制剂备案、申请人多品种变更相同项目等,此类备案类别相对风险较低且备案内容相似,经研判确定风险的等级与类型,确认风险较低的,进入“快速审查模式”,合并同类事项,进行快速审查。

  三是开通缺陷资料补正审查“优先模式”。对于因提交资料不完整导致的备案失败,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备案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备案时限要求协商资料补充时间。对于不涉及质量安全风险且可快速补正的,及时跟踪补正进度,确保备案时效。

  这三条快速审查模式的开设,旨在通过优化备案审查模式、提高审查效率,提升医疗机构备案资料准备的质量,进一步促进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的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yjj.beijing.gov.cn/yjj/zwgk20/yjxw/54334473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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