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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协同检查

时间:2024-06-2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2024年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6月19日至6月21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抽调部分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药品检查员,对全椒、来安及市辖区的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协同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分两个检查组同步开展协同检查。以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检查对象,以常用处方药、医保高值药品、含麻复方制剂、阴凉储存药品等为重点品种,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购进、回收药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情况,此次共检查各类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9家,发现问题30余个,立案查处5起,协同检查效果显著。

  下一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汇总检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全市药品经营使用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真自查,对照问题隐患,查缺补漏,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诚信经营,同时将常态化开展县域间协同检查、突击检查,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374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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