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局持续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药品监管协同
时间:2024-06-2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以来,第一分局持续完善药品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对涉及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监督检查、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等,强化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形成药品监管一盘棋格局,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一是监管触角跨区域。强化跨区域委托生产监管协同,及时将辖区药品受托生产企业的GMP监督检查情况告知持有人所在地药监部门,并联合相关省市药监部门对委托受托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跨区域延伸检查。强化集采中选药械监管协作,对辖区集采中选药品的原材料供应商开展跨区域延伸检查,狠抓全链条质量监管“死角”“缝隙”,形成质量安全监管闭环。截至今年6月中旬,分局将100家次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告知相关省市药监部门,开展跨区域延伸检查5次。
二是协查受理跨层级。严格落实协查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流程和时限要求,对省市县各层级药品监管部门的案件协查请求,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回复,第一时间调查处理,按规定做好问题产品召回、暂停销售等工作,严防问题产品继续流通使用。检查发现属于其他药品监管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属地药品监管部门核查。截至今年6月中旬,分局移送案件线索9件,核查相关部门协查请求66件,发出协查请求19件,对11家企业采取问题产品召回、暂停生产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是联合执法跨部门。强化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联合印发《合肥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畅通案件会商、联动执法、线索移交渠道。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特药生产批发以及兼具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范围等企业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有效提升执法检查质效;对移送的案件线索持续跟进,召开案件协同推进会,与市公安局共同研究案件查办的重点环节、注意事项,共同追查涉案产品流向。截至今年6月中旬,分局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企业71家次;与市公安局联合办案8次、共同会商12次,移送案件线索4件。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zwdt/122375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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