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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携手深化京津冀药品流通协同检查

时间:2024-06-26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继2024年5月京冀开展首次京津冀药品流通联合检查,北京市药监局于6月18日至21日邀请天津市药监局派遣检查员全程参与北京药品流通年度符合性检查,进一步创新联合检查方式,深化京津冀药品流通领域协同监管。

  

  

  近年来,京津冀药品检查协同监管出台一揽子政策举措,特别是2023年底出台的《京津冀药品流通环节跨省仓储监管协作机制》,为京津冀药品流通联合检查打下机制基础。北京市药品审查中心遵照京津冀药品协同监管要求,汇集京津两地力量,对北京市药品批发天津设库企业开展联合检查。此次检查联合北京市药监局第一分局开展,得到天津市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天津市药监局第一监管办的大力支持。

  检查组针对跨省储存配送的特点,对企业在药品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实际操作情况,以及满足两地监管要求、保证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方面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就企业在异地设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进行深入探讨,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企业后续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北京中心在此前京津冀联合检查程序的初步设定上,进一步完善检查安排流程,优化检查思路,为后续深化京津冀联合检查铺好路。

  检查结束后,北京中心副主任张亮同志与天津市药监局第一监管办副主任冯维麟同志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成果进行了热烈讨论,北京中心、北京市药监局第一分局与天津市药监局第一监管办进行了深入的业务交流,一致认为联合检查是对药品流通异地设库企业开展的一次体检,更是落实京津冀药品流通协同监管的一次重要实践。

  

  

  下一步,北京将继续联合津冀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协同检查,共同实践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协同机制,持续优化完善药品流通联合检查模式,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产业健康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原文链接:https://yjj.beijing.gov.cn/yjj/zwgk20/yjxw/54333908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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