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荣获2023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单位
时间:2024-06-1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2023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省药监局获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单位。
省药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应用和信用监管等工作重点,大力推进药品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顺利推动全省药品领域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实现“一口归集、充分共享”,规范制定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办理流程和文书范本,充分发挥信用信息查询在药品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在全省“双公示”每季度评估中,省药监局信息报送的准确率和及时率连续保持100%;在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省药监局作了经验交流。
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质量的通知》,明确“双公示”信息“谁产生、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处罚报告制度,对存疑数据和不合规数据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药品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统一报送工作的通知》,顺利实现各市药品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一口归集、充分共享”,切实减轻基层监管人员重复录入工作负担,减少错报、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有效保障了我省药品监管领域“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率。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全量共享药品监管领域法人和自然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为药品监管领域推行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我省药品监管领域全面落实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通过引导企业自助查询下载,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部门业务系统,覆盖所有审批、监管和服务事项等,实现“应查必查”“应惩必惩”,让守信者真正享受信用红利。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在全国率先印发《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细则》,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分级监管,结合相对人受到行政处罚、新增注册品种等情况动态调整监管级别,评价结果全量推送至省信用平台。制定了《关于加强药品监管信用修复管理的通知》,规范文书使用和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不同类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具体规定,认真办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对照《安徽省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省药监局年度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对市县药品监管部门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全省药品领域信用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更好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在提升药品监管能力水平,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zwdt/122367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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