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交流培训项目遴选公告
时间:2024-06-1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总计不少于250人的中医药文化交流培训项目。制定相关培训实施方案,做好培训的课程设计、组织管理、服务保障,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做好培训对象的结业考核和满意度调查,撰写培训总结及评价报告。
四、申请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3.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4.项目申报单位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工作经历,熟悉北京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承担过相关项目者优先考虑。
5.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
六、2024 年12 月31 日前。
七、项目经费:不超过50万元。
八、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9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或U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电子刻录光盘或U盘邮寄至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材料应在封面注明“2024年中医药文化交流培训项目响应文件”字样。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
市中医药局科教处 55532882
联系人:江老师
原文链接:https://zyj.beijing.gov.cn/sy/tzgg/202406/t20240614_3712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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