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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

时间:2022-07-15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6月2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自治区药监局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一级调研员,高级法官、中国法学会会员徐清老师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专题视频辅导培训。局领导、机关各处、检查分局全体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73名执法人员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培训。

  徐清老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亮点、行政处罚的概念、范围、原则、适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主要作用和法定听证情形等九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阐释和解读,对局系统执法人员正确理解行政处罚法、准确把握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本次培训进一步增加了执法人员对新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为今后的执法工作厘清了思路,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xwzx/yjdt/202206/t20220628_2079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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