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资讯 >市药检院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复评审和扩项现场评审

市药检院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复评审和扩项现场评审

时间:2024-06-03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至5月12日,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接受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复评审和扩项的现场评审,并顺利通过。

  

  

  评审组由来自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12位专家组成,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标准科的1名观察员参加了现场评审。评审组专家依照相关法律和评审准则,通过现场考察提问、现场试验、调取查阅技术档案等方式,对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申请的技术能力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核,针对扩项参数从人、机、料、法、环、检等环节进行了重点审核,对本次复评审涉及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座谈。通过全面评审,评审组专家一致认为:市药检院的人员、技术能力、设备及环境符合药品、生物制品、药品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测能力要求,管理体系能保证现有工作的运行,顺利通过现场评审。

  此次顺利通过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是对市药检院管理体系全面、有效、合规运行的高度肯定。市药检院将以此次通过复评审现场评审为契机,坚持首善标准,进一步查缺补漏提升管理体系运行水平,为监管和产业提供更高质量的检验检测服务。

  

  


原文链接:https://yjj.beijing.gov.cn/yjj/zwgk20/yjxw/436453549/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