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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调研指导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国家药品抽样工作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在自治区药监局调研指导下,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顺利完成2024年国家药品31批次抽样工作。

  3月20日至21日,自治区药监局调研组一行深入喀什地区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等被抽样单位,现场调研指导抽样人员开展国家药品抽样工作,并与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座谈,交流国家药品抽样工作的经验做法,助力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高效完成国家药品抽样工作。

  

  今年,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选定抽样单位19家,覆盖所有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包括药品批发企业10家、医疗机构4家,单体药店1家,连锁药店2家,零售连锁总部2家,抽样品种涵盖注射剂、胶囊剂、片剂、颗粒剂、生物制品、口服溶液剂、乳膏剂、丸剂等剂型。

  在药品抽样前,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样人员认真学习药品抽检相关知识及“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平台操作,并进行现场实操,有效提高药品抽样人员抽样工作能力,确保抽样工作合法、合规、顺利进行。

  

  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严格按照抽样程序,认真核对并填写抽样品种相关信息,将信息及时录入“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平台。

  与此同时,强化监检结合,针对被抽样单位的药品采购渠道、储存、养护等环节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检查,并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被抽样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各承检机构收样后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同时,待药品检验结果反馈后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确保抽检结果有效运用,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厉彦青、衡少帅)

  

  责任编辑/马少宾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zzqjdt/202403/18f01c21adcf4617a2e6e66111e722a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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