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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企业:

  因你公司不具备药品经营的基本条件,我局对你公司采取了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至今你公司仍未提交整改报告且未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暂停时限已超过六个月。综上所述,你公司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已处于关闭状态,且连续6个月未经营药品。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六)项、第(八)项和第七条的规定,我局拟注销你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现依法公告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你公司对上述行政决定有任何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邮编:510080

  联系处室:药品监管二处联系电话:020-37886594

  附表:相关企业情况公示

  附表:

  相关企业情况公示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

  企业情况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文号

  广东汉康药业有限公司

  粤AA762001113

  2023年6月15日,因该公司不具备药品经营的基本条件,我局对该公司采取了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至今该公司仍未提交整改报告且未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暂停时限已超过六个月

  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1号

  广东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

  粤AA020000924

  2023年6月15日,因该公司不具备药品经营的基本条件,我局对该公司采取了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至今该公司仍未提交整改报告且未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暂停时限已超过六个月

  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2号

  广东瑞普生医药有限公司

  粤AA020000950

  2023年7月10日,因该公司不具备药品经营的基本条件,我局对该公司采取了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至今该公司仍未提交整改报告且未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暂停时限已超过六个月

  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3号

  附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1号

  2.《<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2号

  3.《<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3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 日

  附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1号.pdf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2号.pdf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13号.pdf

  

  

   附件: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xwdt/tzgg/content/post_4387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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