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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现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不断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政务公开质效。2023年共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活动11场,在各主流媒体刊播新闻报道超700篇,并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开质量信息32次(其中药品类11次、医疗器械类3次、化妆品18次),证照注销情况23次(其中有关药品类7次、医疗器械类13次、化妆品类3次),消费警示信息32次(含药品类15次,医疗器械类5次、化妆品类12次),医疗器械产品召回信息41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4次,飞行检查("双随机"公开)信息8次,日常监管信息164次(其中药品类134次、医疗器械类16次、化妆品14次)。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工作时限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4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681.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上年结转申请数量确认

  2022年结转2023年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14

  0

  0

  0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1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0

  7

  0

  0

  0

  0

  1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3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6

  11

  0

  0

  0

  0

  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3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

  部分政府信息申请人放弃申请,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元)

  数量(件)

  0

  金额(元)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针对创新意识不强,公开的信息尚缺乏更大的吸引力;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公开,提高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及时效性,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及监督,全面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发挥政府信息对公众及社会的服务作用。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建设。以深化政务公开为根本,不断优化网站及新媒体发布、互动、办事等功能,充实丰富网站及新媒体的信息类型和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3年,通过“广东药监”微信公众号等各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超3000条,阅读量超600万。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公开工作能力。适时组织监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和新闻宣传培训班等,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积极推进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药品监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2023年,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力服务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本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邮编:510080,电话:020—37885877、37885719)

  

  

   附件: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xwdt/tzgg/content/post_4331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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