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市药监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的通知

市药监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加强我市中药配方颗粒监管,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备案、使用和医保支付等工作,经研究,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联合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tjyj/XWDT149660/GZTZ149685/202112/t20211220_57556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