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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新规则的通告2023年 第2号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8号),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按新规则执行,调整后我省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格式为“闽药监械生产许XXXXXXXX号”。对于换发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标识为“闽食药监械生产许XXXXXXXX号”的库存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材料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但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内容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303/t20230317_61327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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