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省级中药材GAP专家的函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我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中药材GAP)有序实施,进一步发挥行业内技术专家的指导和支撑作用,现决定开展省级中药材GAP专家申报和推荐工作,中药材GAP专家将纳入我局“两品一械”安全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业务领域
主要包括从事中药材种子种苗研究、种植/养殖、采收加工、质量控制及品质评价等领域。
二、专家职责
1.为省药监局研究完善中药材规范化、产业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的管理政策提供技术咨询。
2.按照省药监局安排,参与中药延伸检查相关的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有因检查等监督检查。
3.按照省药监局安排,为全省各地推进中药材GAP实施,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4.按照省药监局安排,为中药材GAP实施及检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重大争议提供研判意见。
5.调研收集整理并汇总分析中药材GAP实施、检查,以及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等相关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并向省药监局提出解决建议。
6.其他与中药材规范化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技术咨询工作。
三、专家申报要求
专家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本人自愿参加;
3.年龄原则上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征集方式
采取“专家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系统外专家(含与药品行业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行业协会)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直接推荐报送我局。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信息,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确保推荐的专家符合条件。
(二)申报人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专家申报推荐表》签章后一式二份(附件)寄送省药品监管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至邮箱。
联系人:谢建明 0591-87713285
邮 箱:xiejianming@fjmpa.cn
附件:专家申报推荐表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307/t20230712_62045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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